名誉理事长:赵厚麟
理事长:张云明
副理事长:郑志明 余少华
张延川 徐 坤
李 峻 高同庆
尹文凯 宋起柱
龚 斌
秘书长:张延川(兼)
副秘书长:欧阳武 宋 彤
文 剑
新闻发言人:文 剑
关于开展2025年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中国通信学会发布了《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基本要求及评价》(标准号:T/ZGTXXH 101—2024)团体标准(以下简称信创数智标准),开创性地构建了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价体系,系统评估主体单位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有效规范信创数智技术服务市场,助力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数智技术服务供需匹配提供了合规标尺和权威依据。
为充分发挥信创数智标准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引领性作用,加快推动标准的落地应用,助力相关行业领域精准匹配服务供应商,现组织开展信创数智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从事基于信创技术的数字化、智能化、数据业务等相关服务或工程实施的主体单位。
二、评估依据
(一)标准名称
T/ZGTXXH 101—2024 《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基本要求及评价》。
(二)参编单位
清华大学、中央统战部信息中心、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信息中心、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和山东省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
(三)标准框架
标准提出了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和成熟度等级,规定了通用能力、数据服务能力、信创工程实施能力、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应用服务能力五个能力域的能力要求。标准适用于信创数智技术服务供方的服务能力建设、度量、评估和改进。
三、申请级别
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从低到高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初始级)、二级(规范级)、三级(稳健级)、四级(优秀级)和五级(卓越级)。
申请单位从一级开始申请,逐步升至高级别。一级评估,评估机构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通过一级评估后,可逐步申请二至五级评估,流程及收费标准请咨询中国通信学会信创技术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创专委会)或授权的评估机构。
四、申请领域
申请单位可申请以下业务领域的一项或者多项:
(一)通用能力+数据服务能力
(二)通用能力+信创工程实施能力
(三)通用能力+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四)通用能力+智能化应用服务能力
五、评估流程
(一)材料申报
申请单位须填写《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符合本级能力要求的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可通过中国通信学会官网或评估机构官网下载),并附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技术资质、项目案例、人员资质等),于8月28日前发送至信创专委会邮箱及评估机构邮箱(企业可自行选择1家评估机构,见附件3)。
(二)材料初审
评估机构将对申报材料及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单位补充完善。对于符合要求的,出具初审报告,并将初审报告以及企业申请资料递交至信创专委会。
(三)专家复核
信创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申请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需到评审现场答辩。审核通过后,合格单位名单将在中国通信学会官网及评估机构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即获得《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四)证书发放
证书由信创专委会统一组织印制及发放。其中,评估报告由评估机构出具并盖章;证书由信创专委会和评估机构共同盖章。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先取得中国通信学会会员单位资格。申请单位需填写会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信创专委会邮箱。
(二)申请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评估资格。
(三)评估结果将作为申请单位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的权威证明,可助力申请单位在政府、金融、央企等领域的数据服务、工程项目、数字化及智能化业务拓展。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7812051317
齐老师,13810318167
专委会邮箱:xcjs@china-cic.cn
2.符合本级能力要求的人员信息表
3.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评估机构联系表
4.中国通信学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
中国通信学会信创技术专业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