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通信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通信学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通信学会(China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CIC,以下简称“学会”)成立于1978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国家级学会,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下设54个分支机构,与全国29个省级通信学会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拥有个人会员6.8万余人、单位会员350余家。2021年,学会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理事会。2022年,学会召开第九届第二次理事会,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云明同志当选为理事长。学会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经过4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中国通信学会将继续肩负推动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的职责使命,积极调动各方面创新要素,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凝心聚力。
二、内设机构
2023年底,中国通信学会秘书处是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下设办公室、组织工作部、普及与教育工作部、学术工作部、咨询工作部等共5个部门。
第二部分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通信学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8,003.78万元。
二、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收入预算8,003.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8万元,占0.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1万元,占1.74%;事业收入4,711.09万元,占58.86%;其他收入150.00万元,占1.8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000.00万元,占37.48%。
三、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支出预算8,0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00万元,占29.36%;项目支出5,653.78万元,占70.64%。
四、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91万元、上年结转3.78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5万元。
五、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6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13万元,降低6.8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80.8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二)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58.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13万元,降幅14.86%。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减少。
六、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91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七、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说明
2024年中国通信学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0.40万元。
八、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通信学会共有车辆1辆,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新增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0台(套)。
九、关于中国通信学会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4年中国通信学会对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预算拨款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中国通信学会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相关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预计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项):指用于外交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和其他外交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中国通信学会预算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