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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网络与数据安全法治50人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2021年826日,首届“中国网络与数据安全法治50人论坛”亮相北京网络安全大会(BCS 2021)。本届论坛由中国通信学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共同指导,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和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委员会牵头并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安全与发展50人论坛、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中国电信研究院安全工程中心、奇安信集团和北京网络安全大会组委会共同主办。

二十多家学术组织为本届论坛的学术支撑单位,包括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委员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等。

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战略与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战略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大学教授、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主任兼首席专家、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王春晖;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俊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总经理、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莽;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马长山;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战略与法律委员会委员、德衡律师集团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业务中心总监辛小天等多名来自网络与数字法治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共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发表了精彩演讲,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企业数据合规展开圆桌对话。

时建中教授表示,在数字化时代,身份、行为乃至社会关系都已经数据化、数字化,数据治理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无论是为了维护安全或者促进发展,数据行为的监管都显得格外重要。而且,数据监管涉及到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政府管理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建立数据协同监管的协调机制,同时加快电信法的制定工作,来推动基础电信业务的发展,维护基础电信设施和业务的安全。

孙佑海教授指出,强化数据安全法治是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我们应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通过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郭俊秀会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驱动企业数据合规行稳致远”主题发表演讲,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依法规范处理数据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的法律义务,结合地区、行业、领域建立重要数据的保护制度,在企业内部明确指定数据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归口管理部门,重点关注自动化决策、利用数据实施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王春晖教授强调,数字社会具有五维空间属性:地理空间、能力空间、有序空间、人文空间、梯度空间,构建良好数字生态应当让数字社会的“五维空间”更智慧、更便捷、更效率、更安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构建良好数字社会生态的三大基石,维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是网络安全的基石;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是数据安全的基石;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敏感信息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石。

于莽总经理发表了题为《携手共建5G时代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的演讲,于莽建议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数据活动的各参与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等进行细化,明确分类分级标准、具体重要数据目录、监管流程等内容;同时,要积极开展有关数据安全行业标准、数据领域法律问题研究等社会活动,充分发挥“法律也是竞争力、政策也是生产力”的作用,为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马长山教授以“网络空间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化建设剖析”为题发表演讲,他认为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辛小天总监就“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与风险”表示,应积极推动数据出境标准的落地和“同意”规则的适用,同时加速制定去标识化等技术标准,并增强对域外法律理解和适用,从而提升中国“朋友圈”和国外政府对中国法律环境的评价。

主旨演讲结束后,王春晖教授主持了圆桌对话,对话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企业数据合规展开对话,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浩瀚深度公司董事长张跃,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研究员、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副教授卢剑峰等专家参加了圆桌对话。

对话嘉宾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启了企业数据合规的新篇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企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2021年起,研究基地将联合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设立“中国网络与数据安全法治50人论坛”,每年将重点围绕网络与数据安全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讨,定期举办网络与数据法治高端研讨会和报告会,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的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